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业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6-05-07
项目名称: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林业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地区:云南 昭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昭人社通〔2022〕45号)、《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任职资格评审等有关规定,结合年度 工作计划,现对2026年度林业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专业
(一)范围对象。昭通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林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下列评审专业之一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以及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及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用岗位、工作总结等内容,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年度考核等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A3双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各1份;
3.现职称岗位聘任书(含聘任至2026年12月的聘任书)、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4.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复印件1份;履现职以来本人撰写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技术手册等材料复印件1份。发表的论文要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如有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6.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还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6个月内社保缴存证明、非公单位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7.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宽高比例为4:5,文件大小为200KB至1MB之间,像素要求最低480px*600px,最高960px*1200px。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2查看完整信息00.jpg;
8.《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2份。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无需装订外,其余申报材料按第2至7项顺序装订成册(著作除外)。
(二)单位需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需在申报人提供的复印件或无印章的相关材料每一页签署单位经办人、日期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5)。用人单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业绩答辩或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出具《公示情况说明》(附件6)和《单位推荐意见》(附件7)。
四、申报程序
2026年度林业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采用线下申报,申报人员需提供有关纸质材料,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市直单位申报人员:按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级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由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后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基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推荐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进行申报。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二)用人单位须将经审核拟同意向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学术和业绩成果等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包括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文本、公示图片等)。同时用人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申报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三)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四)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外,林业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将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送评材料一览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等表格所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六)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原取得职称系列不属于林业工程职称系列,需变更职称系列为林业工程职称系列的,需在现林业工程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具备林业工程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推荐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精神,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林业工程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采取评聘结合方式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评聘分开方式开展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评审时间拟定于2026年9月进行(含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务必于2026年6月22日—7月3日将申报材料和《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纸质和Excel电子版)报送至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科)1号楼405室(昭阳区锦屏路47号),逾期不再受理。
(四)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取得的职称实行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五)本通知所有附件可到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相关表册(Excel电子表格)。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按标准要求填写后报送电子版。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docx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3.2026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业绩成果简表.docx
5.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模板).doc
6.公示情况说明(模板).doc
7.单位推荐意见(模板).doc
8.廉洁自律说明模板(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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