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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 2026-05-07

项目名称: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招标公司: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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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优化财务核算流程,提升财务工作效率与专业化水平,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晋宁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业机构提供代理记账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 B0301代理记账服务 )

2.购买主体: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

3.服务期限:1年(记账时间2026.1-2026.12月)

4.项目性质:政府购买服务(非政府采购类)

二、购买服务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财务工作实际需求,开展本次代理记账服务政府购买工作,确保财务核算合法合规、精准高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次代理记账服务需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会计制度,为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提供全流程专业财务核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包括原始凭证审核、记账凭证填制、会计账簿登记、财务报表编制等基础会计工作;

2.完成月度、季度、年度财务结账,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协助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

3.负责财务决算相关工作,配合完成预算编制、决算报表填报、公开及相关资料整理;

4.完成年度政府财务报告、资产报表、核对及上报工作;

5.整理、装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档案,确保档案完整规范;

6.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财务监督、审计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及数据;

7.完成购买主体交办的其他与代理记账相关的财务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承接机构需安排具备专业资质、经验丰富的专职会计人员负责本项目,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守单位财务秘密,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及时响应购买主体合理工作需求。

四、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承接主体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 财政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2. 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专业的会计服务团队,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

3.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团队人员稳定且具备政府单位服务经验 ;

4.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

5 .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服务相关经验者优先;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由昆明市晋宁区 综合行政执法 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预算及来源

本次代理记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为 10 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年度财政预算资金。

七、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 5个工作日 ,自 2026年 5 月 7 日起至 2026年 5 月 12 日止。

八、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昆明市晋宁区 综合行政执法 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 须 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 昆阳街道田心南路 10号

联系电话: 0871- 678 00629

联系人: 朱老师

昆明市晋宁区综合行政执法 局

2026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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