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地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 2026-03-23
项目名称: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地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
招标公司: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林地经营权
项目地区:云南 玉溪
元江县 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地经营权对外 公开 招租公告
受元江县 林业和草原局 委托,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于 202 6 年 4 月 8 日 15 时(延时的除外)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 玉溪市),进行元江县 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地经营权对外公开招租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 招租 标的基本情况:
地点
名 称
面积( 亩 )
起始价 / 年 (元)
加价幅度 / 次 (元)
保证金 / (元)
备注
元江县
1. 羊岔街南溪白石岩老林
6567.5 亩 ( 仿野生种植可利用的空间实际面积为 2009.66 亩 )
90435 元 / 年
1000 元 / 次
30000 元
标的物 1 本次招租的林地仅限利用现有林间空地开展金毛狗蕨仿野生种植 ,严禁采伐林木、 采摘 野生古树茶及破坏原生植被 等行为。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
2 、 竞买 人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日期为 拍卖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任意一天的网页截图。
3 、完全认可标的基本情况,且完全接受未发现的瑕疵等有关规定。
4 、竞 买 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 竞买 保证金,其提交资料全部审核通过并办理完保证金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价。
5 、不接受联合体 竞买 。
6 、 根据本地块的气候、生态、土壤等综合环境承载力,本次招租的林地仅限利用现有林间空地开展金毛狗蕨 ,黄精等林下中药材 仿野生种植 ,严禁采伐林木、 采摘 野生古树茶及破坏原生植被 等行为。
7 、 林地内现有林木、野生植物、野生动物、水资源等全部归 元江县人民政府 所有 。 承租人不享有现有林木的使用权、处置权及收益权,对未种植中药材的其余林地不享有经营权,不得阻挠、排斥 元江 县 林业和草原 局与其他主体协议野生古茶树采摘等行为。
8 、 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履行资源保护责任,落实林地病虫害防治、生态保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 。
9 、 开展 林下 种植经营活动前, 承租方 须编制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方案,经 行业主管部门 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
10 、 承租 林地不得用于融资、集资、抵押、担保。不予办理林权转让、变更等相关证书 。
11 、 严禁擅自引进外来有害物种,严禁使用危害生态环境的农药、化肥及其他化学品。
12 、 首轮租期为 10 年,期满后, 公开 挂牌招租,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13 、 承租后,租金一年一付, 租金每三年涨一次,每次 以上年租金为基础,上 涨 10% 。
14 、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现代林草产业高质高效发展的工作要求, 承租方需同步在 元江 县规划布局 中药材种植和加工端,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第( 1 )至( 6 )项及第( 9 )项约定的,我方有权单方解除《承租合同》,收回林地经营权,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 、与种植地群众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及做好技能培训,提高当地村民种养技能,为当地提供适量就业岗位,增加当地村民收入。
16 、 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报名方式、时间:
1 、报名方式:本次 拍卖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 竞买 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选择 “ 玉溪 市 ” ,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 、网络报名时间: 202 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 6 年 4 月 8 日 1 0 :00 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 、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期间(上班时间 :8:00-11:30 14:30-17:30 )。
2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3 、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 竞买 人提前与 元江 县 林业和草原 局 联系。
五、报名及 《招租 文件 》 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 拍卖 活动的 竞买 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 招租文件 》(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 竞买 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 招租文件 》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 竞买 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 CA 数字证书办理:
1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 竞买 人,必须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 、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 CA 数字证书办理 - 服务指南 -CA 数字证书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 玉溪 市政务服务中心 CA 窗口办理(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 2 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楼)办理,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 24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400-6727-666 ,邮箱: 986526500@qq.com 。
3 、 自然人 可以到 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江路 64 号 4 楼产权股)办理临时数字证书( CA )。因是远程办理,存在办理失败的可能,办理失败或数量有限办完就只能到玉溪办理。
(二)报名时 竞买 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 、自然人:
( 1 ) 竞价报名登记表 。
( 2 ) 竞价申请与 承诺书 。
( 3 )身份证复印件。
( 4 )保证金缴纳凭证。
( 5 )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网页截图
( 6 )如非 本 人报名还须提交 本 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
2 、企业法人:
( 1 ) 竞价报名登记表 。
( 2 ) 竞价申请与 承诺书 。
( 3 )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6 )保证金缴纳凭证。
( 7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信用中国 ” 网站的网页截图。
( 8 )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
3 、其他组织:
( 1 ) 竞价报名登记表 。
( 2 ) 竞价申请与 承诺书 。
( 3 )机构证书复印件。
( 4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保证金缴纳凭证。
( 6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信用中国 ” 网站的网页截图。
( 7 )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
(三) 《招租文件》 获取:
竞买 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 《招租 文件 》 及其它资料。
六、 竞买 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
1 、 竞买 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 6 年 4 月 8 日 1 0 :00 前到账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
2 、 竞买 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
竞买 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 竞买 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 竞买 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 竞买 人自行承担。
3 、 竞买 保证金缴纳账户、 竞买 保证金。
( 1 ) 竞买 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元江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 24259701040011539
(2) 竞买 保证金:人民币 为 300 00 元(大写: 叁万 元 整)。 标的物 1. 羊岔街南溪白石岩老林,保证金 30000 元。
( 3 ) 成交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未 竞得 人 的 竞买 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纳账户,计利息 ; 竞得人 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至 原缴纳账户,计利息 。
七、网络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 、网络 限时 竞价 开始 时间: 202 6 年 4 月 8 日 1 5 :00 。
2 、网络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云南省 ) ( https: // ),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 自行 登录竞价平台参与拍卖。( 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
3 、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 竞买 人自行选定( 请各位 竞买 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
八、竞价方式及规则
1 、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 、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 、 竞买 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 竞买 人。限时竞价阶段以每 5 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 竞买 人为竞得人。
4 、同一 竞买 人可多次报价。
5 、 竞买 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6 、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7 、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 竞买 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 竞买 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 竞买 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公告发布途径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omePage )。
十、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 :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元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30 日内与 元江 县 林业和草原 局 签订《合同》 ,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 首轮租期为 10 年,期满后,重新挂牌招租,原承租人有优先权。承租后,租金一年一付, 租金每三年涨一次,每次 以上年租金为基础,上 涨 10% 。
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拍卖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十 一 、其他注意事项:
1 、本次 拍卖 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本 中心 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承租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请与 权属方 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 竞买 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 、 标的物 以现状为准, 竞买 人在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我 中心 提供的所有数据仅供参考,不做担保。
3 、本项目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成交后,竞得人如需开票,自行向税局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国家当年调整的现行税率。
4 、报名时 竞买 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 竞买 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5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 竞买 的,由 竞买 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 、 竞买 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7 、给委托人和我 中心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8 、竞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竞得人如不按期付清成交价款、 佣金 等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 39 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 费用 。再次拍卖所需的广告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补足差额。
10 、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 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澧江路 64 号 )
联系电话: 张 先生 0877- 6559449
权属单位: 元江 县 林业和草原 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杨宾 : 查看完整信息 王信保: 查看完整信息
元江 县 林业和草原 局
202 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