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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 2026-03-23

项目名称: 关于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

招标公司: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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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 及 房屋征收 准备 工作 即将 启动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 195 号令)、《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 〔 2015 〕 104 号 )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 选择 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 拟 征收五华区潘家湾小新村片区改造项目(二期) , 该地块 位于位于昆明市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项目四至范围东至西昌路、西至昆明市体育场、南至人民西路、北至翠湖云顶 (以 最终批准的勘测定界范围为准 ) 。

二、报名所需条件

由于本项目涉及土地及房产的征收评估,要求报名的评估公司具有房屋评估及土地评估资质。

三、报名应提交资料

1. 参加 报名 申请书 ( 电子版 ) ;

2.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原件 扫描件(电子版) ;

3. 公司简介 及业绩 ( 电子版 )。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 26 年 3 月 23 日 至 3 月 27 日 17:00 前携带相关资料到 昆明市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征收管理科 405 室 ( 人民中路 66 号 )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评估收费

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建设厅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 云价房发〔 1995 〕 200 号 ) 规定, 评估收费标准 下浮 20% 收取服务费。

六、相关事宜

1. 本项目 房地产价格 评估机构 的产生 采取自愿报名参加方式;

2. 本项目房 地产价格 评估机构采取由被征收人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联系人: 谢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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