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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G4216高速公路TJSG-6标段砂石余渣

  • 2026-03-23

项目名称: 永善县G4216高速公路TJSG-6标段砂石余渣

招标公司: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标的物: 砂石余渣

项目地区:云南 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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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 G4216高速公路TJSG-6标段砂石余渣公开 挂牌(网上竞价) 出让公告

永自然资挂 字〔 2026 〕 1 号

为 推动 工程项目 砂石余渣集约节约利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余渣管理, 依法依规处置 砂石余渣 。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 〕 57 号) 、《永善县工程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砂石余渣挂牌出让的批复》(永政复〔 2026 〕 42 号)批准,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挂牌 (网上竞价) 方式出让 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砂石余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 砂石余渣 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 : 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广场步行街 25 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

场所: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办事处玉泉社区玉泉七组县档案局西侧永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出让砂石余渣的基本情况、起始价及增价幅度、保证金 (一)项目名称: 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砂石余渣

(二)砂石类型: 玄武岩砂石余渣

(三)砂石余渣估算量: 19.60 万吨(具体 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

(四)地理位置: 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干河村

(五)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起始价为 22.00 元 / 吨,增价幅度 0.50 元 / 次

(六)保证金: 100.00 万元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 未被 “ 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经营异常名录 ” ;未被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列入 “ 经营异常名录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三) 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地点、时间

(一)出让方式: 公开挂牌 (网上竞价) 出让

(二)公告时间: 2026 年 3 月 23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三)挂牌时间 ( 竞价时间 ) : 自由竞价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前 , 限时竞价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 10 时 00 分起

(四)交易地点: 云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申请人可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4 月 2 日 16 时 30 分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选择 “ 昭通市 ” ,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 竞买 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4 月 2 日 16 时 30 分

2.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 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选择 “ 昭通市 ” 进行网上报名 。

3.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 1 )竞买申请书;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4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 5 ) 保证金缴纳凭证;

( 6 ) “ 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三) 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 凡有意参与竞价活动的 竞买人 必须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 ;

2. 需要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请前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 四 楼 开标等待 区办理,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登录报名和获取电子文件。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电话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未通过网上报名的意向 竞买人 不能成为有效参与人,不能参与电子竞价。

3. 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 办理 云南 CA 数字证书的, 只需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选择 “ 昭通市 ” 进行网上 注册即可, 无须重办 ;

六、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一)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 日 16 时 30 分。

(二) 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线下交纳方式转账或电汇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三) 保证金交纳认定: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截止时间后转入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挂牌活动。

(四) 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 9 。

开户单位: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永善支行

银行账号: 53050查看完整信息73

注意: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以上账户的竞买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电子挂牌活动。

(五) 竞得人 交纳 的保证金 暂存至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在 砂石余渣处置结束前 3 个月逐月 转作 出让价款 ,若 砂石余渣处置 结束 后 保证金还有剩余的, 待处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 未竞得人 交纳 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至 原账户。

七、竞买人资格审查确认

报名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后,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和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资格审核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通知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竞买活动;

竞买人可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1 7 时 0 0 分前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八、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 底 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 底 价的,不成交。

九、签订《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

挂牌 成交后, 竞得人若具备条件的,当场在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不具备条件的,竞得人 在 5 个 工作日内,按时前往永善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签订《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时请自行携带有效公章及出让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砂石余渣处置成 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永善县人民政府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

十一、签 订 《砂石余渣处置合同》及成交出让价款缴纳要求

(一)签订合同。 本次 处置 出让的 砂石余渣 结果公示期满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 在 10 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凭 《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 到永善县自然资源局签订《 砂石余渣 处置合同》。

(二)成交出让价款缴纳要求。 签订《砂石余渣处置合同》后,根据实际过磅数量, 建立砂石余渣管理台账,每月月底统计该月已搬运资源量,于下月 5 日前将搬运砂石余渣数量上报至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并 经永善县财政局、永善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认可,在 下月 10 日前完成 出让价款 的缴纳。以此类推,每月缴纳,直至 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工程项目结束 。

十二、前期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 竞得人除缴纳成交 出让价款 外,还需在签订《砂石余渣处置合同》前支付该砂石余渣前期核实评估费 6.00 万元的前期费用 。

(二) 竞得人在签订《砂石余渣处置合同》后,应按照永善县财政局、永善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在必要道路口安装监控设施、砂石余渣称重设施,经永善县财政局、永善县自然资源局验收通过后方可处置砂石余渣。 在处置砂石余渣过程中应自觉接受永善县财政局、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监督。

(三) 竞得人必须在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工程项目隧道开挖结 束后 90 天内必须完成搬运,出让人不提供场地加工堆放,需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合法的场地加工堆放。逾期未清理及转运完毕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终止成交标的物的运输及清运。

(四) 本次处置出让的砂石余渣,位于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干河村(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涉及用地事宜,需竞得人自行解决。竞得人在进行搬运时,需要使用永善县 G4216 高速公路 TJSG-6 标段施工道路,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竞得人还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依规进行搬运,自行承担搬运过程中道路压损、运输安全、环境污染等风险和责任。

十三、风险提示

(一)成交出让价款不包含相关税费。 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出让价款外,还需承担 砂石余渣出让 、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

(二)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 自行前往 砂石余渣 所在 地踏勘调查, 实地 了解 该砂石余渣搬运存在 的风险隐患, 若申请竞买,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瑕疵,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不清楚 砂石余渣数量 、品质等任何理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变更合同条款等要求。

(三) 本次处置出让的砂石余渣,已完成 《资源量估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编制,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砂石类型、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 视为 对资源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四) 竞得人拒签《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和《砂石余渣处置合同》或其中之一的,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违约赔偿金,同时出让人依法重新出让时,原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竞买。未成交者出让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参加本次挂牌缴纳的保证金。

(五) 竞得人未按照《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或《砂石余渣处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成交出让价款,每逾期 1 日,应支付逾期金额的 2‰ 作为滞纳金。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按时足额缴纳成交出让价款及滞纳金的,出让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及已缴出让价款不予退还。

(六) 竞得人 在砂石余渣处置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挂牌出让公告、 《砂石余渣处置成交确认书》或《砂石余渣处置合同》 条款的行为。 出让人 有权终止成交标的物的运输及清运,所交竞买保证金及 出让价款 不予退还。

(七) 竞买人应遵循 “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 的原则参与本次 砂石余渣 出让竞买 ,并 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竞买 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2018 〕 457 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十四、对本次交易砂石余渣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 次 砂石余渣 出让 文件 内容有异议的,请在 公告期内 以书面形式 向永善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 将异议送达 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 中心。

对此次 砂石余渣 挂牌 活动有异议的,可在 挂牌 结束后 成交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一)现场观摩:

现场观摩时间: 2026 年 4 月 3 日 1 0 时 0 0 分 , 现场观摩地点: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二)公告发布的媒体: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永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上同时发布 。

(三) 本次挂牌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永善县自然资源局、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广场步行街 25 号

联 系 人: 谌知彬 王志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永善县溪洛渡街道办事处玉泉社区玉泉七组县档案局西侧(永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 系 人: 王琼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投诉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永善县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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