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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6年电信综合楼(办公楼)建筑消防安防隐患整治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 2026-03-23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6年电信综合楼(办公楼)建筑消防安防隐患整治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YNJZWJ20260323002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消防安防隐患整治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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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 2026年电信综合楼(办公楼)建筑消防安防隐患整治项目(项目编号: YNJZWJ20260323002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为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公开谈判 ,特邀请有 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公开谈判响应 。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 2026年电信综合楼(办公楼)建筑消防安防隐患整治项目 。

1.2采购内容 : 主要包括 丽江 分公司 综合楼 (办公楼) 楼宇扩容改造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安防设施 ,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竣工验收合格。

( 3)质保期: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

( 3)服务地点:丽江市古城区。

(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 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人,成交份额为100%。

(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 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 响应 限价为 42978.00 元(不含税总价) ,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1.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4 人员要求:

(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 4)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至少5人,且安装技术人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低压电工证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 1)到(4)的人员不得复用。

2.1.5 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 202 3 年 1月1日至 谈判 公告发布之日 止 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 1个类似 业绩( 消防系统施工或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

注: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 “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 3 年 1月1日至 谈判 公告发布之日 ”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 , 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发票,金额以订单为准 。 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或预估总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视为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视为框架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6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 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 2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近两年(自2024年3月3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1)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 2 .2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采购 项目 谈判 响应 。

2.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开谈判 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 6 年 3 月 24 日 08时30分 至 202 6 年 3 月 27 日 17 时 3 0分。

3.2获取地点: 本项目文件以邮件方式获取。

3.3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 王 老师,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wy2242278578@163.com ) 获取 采购文件,邮件须以 “XX公司XX项目商务谈判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下述谈判报名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商务谈判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成功后,商务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 明材料 (经办人 为法定代表人的的提供 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 并加盖公章 ; 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加盖公章):见下表“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单位名称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码

手机

邮箱

领取日期

是否已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的不影响报名,但报名后 5日内必须 完成 注册)

网址

是 /否

备注

注: 供应商 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 自己 承担!

3.4 获取本 谈判 文件不收取费用 。

4. 响应 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 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版( U盘) 现场 递交。

4.2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 响应 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 6 年 3 月 31 日 09 : 30 前; 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博路明晔中心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9楼) 。

4.3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次 公开谈判 将于上述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请所有递交 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 响应 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 公开谈判文件 的;

4.4.3 公开谈判文件 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 公开谈判 文件后 5 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完成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公开谈判 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 878号

邮 编: 674100

联 系 人: 张 老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 999号

邮 编: 310000

联 系 人: 王媛 、 庞云杉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邮 件: wy2242278578@163.com

7.2 异议接收方式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李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接收邮箱: liying4.yn@chinatelecom.cn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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