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25年较大人口规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施工监理第二合同段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公告
- 2026-03-20
项目名称: 澜沧县2025年较大人口规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施工监理第二合同段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公告
采购标的物: 硬化路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地区:云南
澜沧县 2025年较大人口规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变更澄清公告
至各投标人:
根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第 24条 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现对澜沧县 2025年较大人口规模(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进行相应的 修改。
一、 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中的部分内容“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进行修改。
原: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5分
履约信誉
5分
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 2024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为AA级的得5分;A级的得4分;B级的得3分;C、D级的得0分。
注:投标人应附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若无2024年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则信用等级默认为A级。
修改为: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5分
履约信誉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5分。
2. 招标 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正文 部分 3.5资格审查资料中的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原: 3.5. 2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无法提供截图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质量评定证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或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
修改为: 3.5. 2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无法提供截图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质量评定证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证明材料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或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由投标人自行出具书面承诺 ,承诺上述人员在中标后能够按招标人要求从该项目撤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 其他 内容均不变,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获取修改后的 最新招标文件,并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三、本次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做顺延,故开标时间不变。
由此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
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 六 年 三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