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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传染病医院监控系统海康威视iSC平台扩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6-02-03

项目名称: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监控系统海康威视iSC平台扩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中标公司: 昆明嘉创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控系统iSC平台扩容项目iSC平台授权及配套扩容服务

项目地区: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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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相关规定,现就我院监控系统海康威视 iSC 平台扩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项目名称:

医院监控系统海康威视 iSC 平台扩容项目

拟采购货物 / 服务说明:

本次采购为医院监控系统海康威视 iSC 平台授权及配套扩容服务,核心用于解决现有平台 500 路授权不足问题,支撑全院 1024 个海康威视摄像头的统一管理、视频传输、录像存储及智能联动等功能,确保监控系统全链路稳定运行,覆盖感染科、毒麻药品柜、医废处理区等敏感区域安防需求,兼容各期建设的海康监控设备及现有系统配置。

预算金额:

人民币 3.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项目为医院监控系统的延续性扩容,因系统一致性、技术适配性、成本控制及风险防控等核心需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具体理由如下:一是系统一致性要求,我院监控系统分多期建设,1024 个前端摄像头及后端存储、服务器等设备均为海康威视品牌,已形成完整海康生态闭环,更换其他厂家平台将导致系统架构断裂,无法实现全院设备统一管控及原有定制化联动策略正常运行。二是技术不可替代,海康威视 iSC 平台采用专有通信协议及加密接口,与前端设备深度绑定,第三方平台无法兼容核心功能。三是成本与风险可控,更换非海康平台将导致现有授权、硬件无法全部复用,总改造成本超出预估,且需中断监控以更换系统,存在安防空白;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海康威视指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 名称:昆明嘉创科技有限公司

2. 该供应商为海康威视官方授权服务商,具备平台授权、扩容调试及原厂技术支持完整服务能力。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6 年 2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7 日(共计 5 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馈要求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 实名书面形式 (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向采购人反馈。异议材料需说明具体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异议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maililfor@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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