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街道,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2-16
项目名称: 华山街道,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基层立法联系点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华山街道、翠湖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技术服务项目由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华山街道、翠湖社区 基层立法联系点 技术 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1.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 4 预算金额: 80000.00 元(大写: 捌万 元整)
1. 5 最高限价 : 80000.00 元(大写: 捌万 元整), 超限价响应无效 。 供应商报价应为包干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结合自身水平及实力和目前社会平均水平等情况,自行测算后进行报价。
1. 6 服务期限: 3 年( 具体以 签订合同 时间为准 )
1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行业及地方相关的现行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
1.9 服务内容:
( 1 )技术服务:将征集立法意见建议信息系统并入昆明市“互联网 + 人大”大数据平台,实现“立法 + 互联网”立法民意收集机制的规范运行和数据的安全管理。
( 2 )安全保障服务: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网上征集平台提供网络安全防护、主机与终端安全、数据安全保护、监控与预警、漏洞管理、应急响应服务。
( 3 )信息监测服务:动态开展立法意见网上征集平台信息巡查,清理整治包括栏目更新不及时、严重表述错误、敏感词及错误链接等内容。根据信息监测情况及时告知人大华山街道工委。
二 、 投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1 供应商 应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 有效的 营业执照 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并 加盖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或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在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质量保障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 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发布的 “ 失信被执行人 ” 、 “ 经营异常名录 ” 、 “ 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名单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发布的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提供查询截图)。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公告发布
3.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
3.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最终成交结果均在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 上发布 。 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3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和本次评审标准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地点
4.1 申领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工作日每日 09:00 至 17:00 。
4.2 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4.3 申领地点:昆明市 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 609 室 。
4.4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 ( 不含投标当月 ) 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4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五 、响应文件的 递 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7 : 00 ( 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 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 609 室 。
5.3 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人应签署《响应文件递交签到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 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 其他
6 .1 响应文件需真实、完整、清晰,无涂改(涂改处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或内容缺失的,视为无效响应。
6 .2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后,无论是否成交, 响应文件 采购人均不予退还,供应商需自行留存备份。
6.3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寄送、传真、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参与报名和递交响应文件 。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办事处 609 室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 65375326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华山街道办 事处
202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