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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景出告字〔2025〕027号)

  • 2025-12-16

项目名称: 景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景出告字〔2025〕027号)

项目编号: 景出告字〔2025〕027号

招标公司: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云南 西双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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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景出告字〔2025〕027号)

发布时间:2025-12-16 信息来源: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地址

景洪市 国有 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景 出告字〔 20 2 5 〕 027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 景洪 市人民政府批准,受 景洪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景洪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拟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号

土地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年限

交易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阶梯(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1

532801007012GB00243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澜沧江路 10 号

10759.55 ( 16.14 亩)

二类 城镇 住宅用地

1.0 < R≤ 3. 1

≤22%

≥35%

≤80 米( 且 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70 年

5164.58

2582

55

注:宗地报名时竞买保证金 缴纳 人 与 竞 买 人名称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 市 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 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 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且参与商品住房用地竞买或开发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出让 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 拍卖 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于 202 5 年 1 2 月 16 日 1 7 :00 至 202 6 年 1 月 5 日 1 7 : 0 0 时前 登录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从投标方入口 登录 系统,点击【我要投标】,右上角选择【 西双版纳 】,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通过项目后边【查看公告】按钮浏览下载相关网上出让资料。

四 、报名和 缴纳 保证金时间及地点

1 . 报名时间 : 202 5 年 12 月 16 日 1 7 :00 至 202 6 年 1 月 5 日 1 7 : 0 0 时前。

2 . 报名方式: 本次网上出让交易报名采用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参加交易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 )凭 CA 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报名、竞买准备)。 操作方式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云南省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点击投标人。

3. 保证金缴纳方式: 线下转账方式 缴纳 。

竞买人应在 202 5 年 12 月 16 日 1 7 :00 至 202 6 年 1 月 5 日 1 7 : 0 0 时 前 自行将土地 竞买 保证金以转账方式 缴纳 至账户名称: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账号: 53050查看完整信息99 )(并标注用途、宗地号、土地竞买保证金) , 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报名 人 名称一致, 交纳后竞买 人 要及时与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确认到账情况,竞买 人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 人 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竞买 人 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 人 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五、 拍卖报价时间

1. 拍卖时间: 202 6 年 1 月 6 日 10 时 00 分,限时竞价时长 5 分钟,当有竞买人有效出价后, 5 分钟内有其他竞买人报出另一有效报价时,竞价时间顺延 5 分钟。

2 . 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

3 . 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于 202 6 年 1 月 6 日 09 时 50 分前登录系统 , 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与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 登录 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 . 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 )线上进行。

六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 资料、资格审核通过。

2.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 。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也可与 西双版纳州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联系后安排人员组织踏勘。若对招标拍卖挂牌程序需要了解,请向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若对土地情况需要了解,请向 西双版纳州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咨询。

2. 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不退还保证金,土地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出让。在竞买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额土地出让金。

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办发〔 2006 〕 100 号)文件要求,针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 1 ‰的滞纳金,超过合同最终约定缴款期限仍不能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由景洪市自然资源局启动司法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收取欠缴的出让金和滞纳金。

4. 超过合同最终约定缴款期限仍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前不得参与西双版纳州内所有土地竞拍事项,并暂停该企业欠缴出让金所涉及地块的规划审批。

5. 出让宗地内的商品住房需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6. 养老服务设施:每 100 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设置于地上建筑的一至二层中,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300 ㎡ 【 详见: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 2025 年(景洪市)第 52 号 】 。

7. 对于竞得土地后宗地红线内出现不可预见的地下管网(含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电力管网、通信管网及废弃隐蔽管网等)的探测、评估、迁移、改造、修复及临时处置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地下管网信息未充分披露为由,向出让人主张费用补偿或合同变更。

八、 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州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 0691 - 2152070

景洪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691- 2143701

景洪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20 2 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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