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TOPCon光伏技术用正银银粉可控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2025-12-12

项目名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TOPCon光伏技术用正银银粉可控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招标公司: 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伏技术用正银银粉可控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免费查看原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TOPCon光伏技术用正银银粉可控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TOPCon光伏技术用正银银粉可控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建设地点: 云南省昆明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园二期 11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102°49′11.463″,N:24°47'29.888"。

建设单位: 贵研电子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

环评单位 : 云南卓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 项目租用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有 1944㎡标准厂房建设实验室,设置实验区、机柜间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围绕光伏电池使用的高品质银粉、银浆生产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开展银粉实验70批次/年、银浆实验350批次/年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9.6万元。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进行 设备安装 。 施工期间定时洒水降尘,散装物料进行遮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篷布遮盖;生活废水及清洗废水依托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垃圾、废包材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氨气等。

实验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水吸收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速率严格50%),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臭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废气水吸收塔补水,其余项目废水经 4个5m³沉淀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且总银不得检出,最终进入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 设备噪声。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沉渣、危化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 物暂存间( 38㎡),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21)相关要求;含银粉尘、废水处理产生的无机盐、废水催化剂、废银粉及废银浆根据属性鉴别结果规范处置(未鉴别前按危废处置),废石英砂、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产生的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回收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土壤和 地下水

项目可能存在实验区、液体配料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泄漏造成污染。落实分区防渗,实验区、原辅料库、液体配料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氨水、硫酸、水合肼等风险物质。风险物质分区分类存放,建立严格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加强巡检,定期检修设备,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四、 公示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18 日止(从公示之日起 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 TOPCon光伏技术用正银银粉可控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 、反馈方式

昆明 市生态环境局

邮箱: kmgxhb@163.com

电话 /传真:0871- 64881885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马金铺街道武振街 1号昆明高新区管委会613办公室

邮编: 650503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