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西电公司文山金和2,3,4,5,8,9号冶炼炉及变电站设备资产

  • 2025-11-04

项目名称: 西电公司文山金和2,3,4,5,8,9号冶炼炉及变电站设备资产

招标公司: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械设备冶炼炉及变电站设备资产项目资产拆除清理

项目地区:云南 文山

免费查看原文

* 转让方承诺

* 标的简况

* 转让方简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简况

机械设备

标的状态 闲置

规格类型 以现场为准

计量单位 /

生产厂家 /

数量 以现场为准

资产概述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的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德厚镇郑塘子的2、3、4、5、8、9号冶炼炉及变电站设备。

标的所在地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96号

法定代表人 罗德海

注册资本 270697.41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9732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贵州金元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第24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贵州金元2025年第17次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董事长专题会纪要〔2025〕17号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0534

批准日期 2025-09-28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3.信息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 4.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以到账为准)。 5.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转让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5.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转让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的收付): 户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查看完整信息9205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支行联行号:302581044347 6.受让方须在项目挂牌期间对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行为,视为本方对标的资产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瑕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完成清运工作。受让方须现场了解标的拆除、清运范围及清运顺序(以转让方解释为准)。受让方须对全部转让标的实施拆除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由受让方造成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未损坏非转让资产,按约定期限完成全部工作,未发生《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保廉合同》所列的需要扣除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项,拆除完毕且清运完所有标的资产,现场垃圾清理完毕,场地按照要求平整,保留建筑物修缮、道路修缮按要求完工,其他保留项目验收完整,拆除人员全部退场,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可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申请无息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额。 9.意向方须仔细阅读《安全管理协议》列明的施工方资质要求、设备清运范围、施工要求等内容。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所有权利主张。 11.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项目成交价格为服务费计算基数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11.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11.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查看完整信息10002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12.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详见本公告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否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资产采取“拆卖一体”的方式进行。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主要为西电公司文山金和2、3、4、5、8、9号冶炼炉及变电站设备资产(即“标的资产”),具体标的资产状况按现场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税额,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且标的资产拆除完成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本次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租赁、查封等事项。

4.标的资产按现场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易,《资产评估报告》仅作为转让方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不作为标的资产移交依据。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信息公告的要求开展现场踏勘自行确认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结构、数量、性能、价值及资产的其他情况。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不接受拆除施工、现场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不一致等为由拒签《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及相关附件、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剩余款项,不得以提交受让申请前踏勘核查的资产与拆除施工后交付的资产存在差异而变更交易结果,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及相关附件、或退回转让价款、退回交易保证金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在受让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其应缴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划归转让方所有,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本次拟处置标的资产中,不包含厂房、原料大棚、110kV及10kV输电线路、输电线路铁塔、公路、围墙、护坡、绿化、堡坎及截排水沟等公共设施,以及8、9号冶炼炉所对应的上料系统中各有6根共12根储料仓支撑柱(300*300*10*15H型钢),均不能拆除。转让方仅拥有拟处置资产所有权,无土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

6.受让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向转让方支付《资产交易合同》中确定的标的资产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拆除及清运工作。受让方在进行资产移交、拆除及清运工作中须满足《安全管理协议》及相关附件所示要求。

7.最终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按相关要求制定详细可行的《拆除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方案》施工。

②受让方须在正式拆除施工作业前完成施工人员入厂施工前一、二、三级安全教育。

8.资产交接及拆除要求:

①转让标的在资产所在地现场移交,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②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赴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办理交割工作,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标的资产的管理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治安、环保责任以及标的资产的损坏、灭失风险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配合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则从转让方通知确定的交割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④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拆卸。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清理现场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⑤临时用电、水作业: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的电、水源,费用由受让方自理且不得私拉乱接;受让方在自备电源上接电作业的由受让方自行组织作业许可审批。

⑥ 报废装置内残余有危险废物的,拆除时必须采用专用收集器具回收,危险废物由受让方处理,危险废物不得洒落在现场。由于收集不善造成的污染事件,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负责。

⑦ 拆除产生的砖石、渣土等固体废物,由受让方负责出厂合规处置,且符合项目所在地要求,不得产生环保等其他次生事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产生的沟槽、坑洞用土回填或设置标准护栏围挡,确保拆除现场平整安全,并按环保要求对裸土区域内进行全覆盖。

9.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转让资产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组织。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规定提交踏勘申请(含相关材料),经转让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夏经理,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现场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现场签署一式3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附件2),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10.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1366号)、《资产交易合同》等备查文件。

附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附件2:《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4:《资产交易合同》

附件5:《保廉合同》

附件6:《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附件7:《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特别提示:

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90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查看完整信息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GR2025GD0004510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6个周期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附件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pdf 附件2: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pdf 附件4:资产交易合同.pdf 附件5:保廉合同.pdf 附件6:网络竞价实施方案.pdf 附件7: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pdf

交易机构联系人 谭先生、付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一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B座8楼全层

交易机构网址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