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5年校园安全视频巡查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11-04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5年校园安全视频巡查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332001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安全视频巡查平台终端设备
项目地区:云南 临沧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 2025 年校园安全视频巡查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332001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 2025 年校园安全视频巡查平台终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预估含税金额 140 万元。本次采购采用框架合同 + 订单的方式,据实结算。
1.2. 本次采购内容:
校园安全视频巡查平台终端设备采购。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成交份额 100% 。
1.2.3 质量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2.4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的 45 个自然日之内,成交人应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验收交付工作。
1.2.5 质保期:三年,自设备验收交付完成之日起计算 。
1.2.6 服务地点:临沧市。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单价限价金额 2800 元 / 台。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2 供应商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信息化设备销售类业绩至少一个。
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个数以有效合同个数计。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代理商授权
2.5.1 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申请。
2.5.2 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响应产品(电脑主机)的制造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5.3 制造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原厂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5.4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 产品要求 : 拟用于本项目的电脑主机,必须具备国家 3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有效的 3C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1 月 1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04 日下午 22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07 日下午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
5.2 电子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 55 号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万兴花园商务楼 3 楼 315 室
邮编: 677000
邮 编: 650000
联系人: 徐老师
联 系 人:鲁仁云、陈永旺、侯世臣、吕莹、晁轶男、李银山、于广龙、蒋伟举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025759622@qq.com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