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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CS2025010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0-15

项目名称: YXCS2025010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YXZC2025-C3-00768-YXSZ-0085

招标公司: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地区:云南 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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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YXCS2025010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8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XZC2025-C3-00768-YXSZ-0085

项目名称: YXCS2025010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10000

最高限价(元): 4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000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玉溪市红塔区紫艺路40号(第一办公区)及迎春街34号(第二办公区)。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区域内的办公区和公共区域物业管理;室外停车场、地下室区域物业管理等。本项目人员共配备10名,其中:第一办公区项目管理人员1名(统筹负责第一、二办公区物业管理全部工作、兼职负责第一、二办公区维修工作,兼任保安队长),会务服务人员1名,室内外保洁人员1名,保安人员3名(其中1名同时负责第一办公区室外绿化养护);第二办公区室内外保洁人员1名,保安人员3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段(包)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段(包)1: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

符合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6: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

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磋商的唯一途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交易系统(开标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00 元(大写: 捌仟元整)。磋商(交易)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方式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

1.1银行转账:磋商(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响应文件中(并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并简要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人民路分理处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 0877—6987085

银行账号 24050701040002562

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磋商(交易)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磋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磋商失败,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磋商(交易)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条件而予以拒绝。

1.2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磋商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400MB19710364)。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磋商(交易)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1.3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交易)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交易)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站公告,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磋商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3.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紫艺路40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施忠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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