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2025-10-14
项目名称: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州医采〔2025〕0909号
招标公司: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西双版纳
2025年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编号:州医采〔2025〕0909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和采购项目的规范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现对我院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项目发布本次采购公告,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报名及参会。
一、项目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履行期限备注1.为保证服务优、质量佳、响应快,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医用耗材服务期2年(第一年:进行报价,价格不高于云南省药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和医用耗材招采平台挂网价;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2025年12月31日。第2.带量医用耗材价格以平台带量民医院医用耗材配送服二年:2026年1月价格为准,无需二次报价;务项目1日至2026年12月313.报名公司须为本批次医用耗材日)合同一年一签,上在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一年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系统入围的配送企业,并提供相关续签。证明或承诺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医用耗材配送清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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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A、报名公司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
照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B、报名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备注: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医疗器械经营许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可不作强制要求。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前述报名资料(按照A至C的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发至邮箱...com,请注明报名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法人、报名人及联系电话。
4.评审时间:2025年9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请准时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三、评审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30分,服务方案70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比选小组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分,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投标人可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注: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行二次报价)。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报名成功后应根据项目需求概况制作响应文件,须密封且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一览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报价U盘(Excel模式),详见附件2:报价表模版;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所投产品中若含有纳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册证;所投产品中若含有纳入消毒产品管理的需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报名公司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或有效的情况说明,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注:报名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资料);
(6)提供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报名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报名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8)提供报名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9)提供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0)产品及服务介绍,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1)应急预案介绍;
(12)售后服务及承诺;
(13)类似业绩;
(14)其他。
备注:1.请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1)至(9)为实质性审查资料,报名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未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3.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为保障相关货物的质量,避免医疗风险。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保证由正规厂家生产,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所有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报价要求:本项目以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投标单价(结算价)根据投标人所报下浮百分比进行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注:报价分计算方式:报价计算得分=(基准值/(1-下浮百分比)×分值。其中,基准值为:1-最大下浮百分比。如:甲报价下浮百分比为20%,乙报价下浮百分比为30%,丙报价下浮
百分比为40%,丙报价为最大下浮百分比,既基准值为:1-40%=0.6。
3.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且未在封面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4.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
5.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
6.院内评审结束后,我方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我方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完成履约。除不可抗力或者合同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导致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没有意义外,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若供应商未按时签定合同或者未按合同完成履约,将被我院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8.服务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按要求执行:
①若遇国家医保谈判品种、国家及云南省“耗材”带量采购、参加联盟地区联合带量采购或参照带量采购类似政策执行品种的配送、价格、付款等政策依据相应法规政策执行;
②我方每年对医用耗材采购的品种清单目录进行遴选及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若中标方的供货未进入遴选范围或考核不合格,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③我方执行国家政策导致清单目录变化,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
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响应的,成交无效。
七、附件
附件1:医用耗材配送清单
附件2:报价表模版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