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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2025-2026年)的计划

  • 2025-09-08

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2025-2026年)的计划

招标公司: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采购标的物: 轨道交通治安综合管理用房配套设施设备运维服务刑侦物证管理存储设备公安枪弹存储设备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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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 2024-2025 年度轨道交通治安综合管理用房配套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 12 个月(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现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轨道公交分局指挥调度、地铁应急安保、刑事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 2022 〕 71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 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 年版) > 的通知》(昆财综〔 2022 〕 46 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 2025-2026 年度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 2025-2026 年)采购项目 (目录代码 B1001 项 “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 信息化服务 -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 。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 轨道公交 分局

三、 项目概况

对轨道公交分局指挥大厅、报告厅、视频会议系统、执法办案中心、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公安枪弹存储设备、刑侦物证管理存储设备、分局大楼门禁及内部视频监控设备、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严家地营区视频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开展运行维护工作,保障项目中各项系统、设备平稳正常运行。

四、预算资金

( 一 ) 项目金额: 28.668 万 元 。

( 二 ) 资金来源: 转移支付资金。

五、承接标准 及要求

承接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 ( 事业 ) 法人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有 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相关经营资质和 技术 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 项目运行维护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2024 〕 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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