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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5年)的计划

  • 2025-09-08

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轨道公交分局购买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025年)的计划

招标公司: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采购标的物: 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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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对属于等保范畴的轨道公交分局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确保符合等保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 2022 〕 71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 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2 年版) > 的通知》(昆财综〔 2022 〕 46 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开展 2025 年度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采购工作 , 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2025 年)采购项目( 目录代码 B1001 项 “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 信息化服务 -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 ) 。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 轨道公交 分局。

三、项目概况

依照等保 2.0 的相关要求,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十个层面对用户单位信息系统进行等保测评服务。完成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及视频资源整合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系统的测评方案、测评报告、整改建议书等。

四、预算资金

(一) 预算资金 : 4 万 元 。

(二) 资金来源 : 转移支付资金。

五、承接标准 及要求

承接主体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 ( 事业 ) 法人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等级保护测评相关经营资质和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完成项目等保测评技术服务。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4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 2024 〕 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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