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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广告宣传物资供应商入围比选公告

  • 2025-09-04

项目名称: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广告宣传物资供应商入围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广告宣传物资

项目地区:云南 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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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开展需求,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拟对广告宣传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围比选,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参加 。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 广告宣传物资供应商入围比选项目;

(二) 采购需求 :入围3 家 供应商 对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广告宣传物资进行供应(需求清单见附件) ;

(三) 最高限价 : 无 ;

(四) 服务周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 采购方式:院内 比选 采购(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六)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 响应人要求

(一) 本次磋商要求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供货及服务;

(二)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应提供 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查询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 潜在供应商不可以选用进口货物和服务参加本次磋商(注: “进口货物和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九)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才可参与磋商。潜在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截止时间: 响应供应商 应于 202 5 年 8 月 31 日 17:30前,将 附件 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以 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hhzcrbyyzwk@163.com ,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二) 报名地点: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招采办 ;

(三) 报名联系人: 孙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四) 采购需求 联系人: 李 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五) 现场磋商 时间 报名截止 后 另行通知 。

四、磋商 规则

(一) 评标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二) 本次以院内 比选 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报价、 技术参数 、 售后 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 成交供应商(具体标准见附件) ;

(三) 各潜在响应人分别同我院专家组进行报价和答疑 ;

(四) 磋商 公告第一轮项目实质性响应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

五、 监督

本次 磋商 全程由 纪检监察室、内审科全程 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磋商 公告在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微信 公众 号 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注意事项

(一) 本采购项目不用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人也不予承担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附件: 评审办法(广告附件).docx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2025年8月22日

一审:孙 雕 二审: 袁 宁 三审:刘纪洲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监督举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举报邮 箱: hhzcrbyy2009@126.com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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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监督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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