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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5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 2025-07-25

项目名称: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25年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招标公司: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标的物: 农业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

项目地区:云南 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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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 2025年社会化服务主体

的公告

各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 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江城县 2025年计划在全 县 完成水稻、 甘蔗两 种粮 糖 作物防、收 两 个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 4.92 万亩,现将遴选服务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截止时 间: 2025年 8 月 1 日(星期五) 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参与形式

区级结合报名、审核、评审情况择优选取一定数量服务主体。同一家主体至少参与一个单环节服务,也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参与多环节服务,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四、申请方式

(一)自主申报。 自行登录农村合作经济综合业务平台( /agricultural-coop/#/supervise/jxmb)完成操作。

1.操作步骤:注册账号→登录并绑定(或创建)服务主体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导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加盖服务主体公章→上传至平台→提交乡镇(街道)审核。

2.需报送乡(镇)材料: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未成立公司或合作社的不用提供)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乡(镇)审核。 乡(镇)登录平台下载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盖章版),填写审核意见, 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线上同步审核通过主体资格,于 8 月 6 日前提交 县 级评审。

(三)提交材料。 由 乡(镇) 将申请表(加 盖公章)、营业执照(未成立公司或合作社的不用提供)、身份证等相关扫描后通过 OA协同系统报送至 县 农业农村 和科学技术 局端口;若纸质材料请 于 8 月 8 日前送到 县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 站( 江城县勐烈南路 61号 ) 。

(四) 县 级评审。 县 农业农村 和科学技术 局对乡(镇)提交的服务主体申报材料及时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要对所申报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确保能及时提供相关服务。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 县 级对遴选出的服务主体在 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由 江城县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合同。

咨询电话: 江城县 农业农村 和科学技术 局 : 087 9 - 3722594。

附件: 江城县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江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 7 月 25 日

* 附件【 附件:江城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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