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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JKCKSM-F1002)

  • 2025-07-24

项目名称: 普洱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5-JKCKSM-F1002)

项目编号: 2025-JKCKSM-F1002

招标公司: 普洱某单位

采购标的物: 饮料类水果类猪肉类

项目地区:云南 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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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普洱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KCKSM-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普洱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普洱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配送,主要包含:猪肉类、牛羊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蔬菜类、调料干杂类、冻品类、水果类、饮料类、卤菜腌制类,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云南省普洱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如服务期限内通过采购单位考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副食品配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配送种类及数量由采购单位指定。

说明: 投标供应商 应当 对所投包内所有 服务内容 进行 唯一 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2.项目预算: 约人民币200万元/年 ;

3.最高限价: 本次投标报价以下浮率报价,总下浮率=各类下浮率*占比之和,总下浮率低于10%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4.质量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供副食品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且完全满足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涉及的质量要求内容 ;

5.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须出具“未使用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投标”的承诺书,若涉及使用被禁止供应商产品投标,应当提供“确需配套使用情况说明”,相关承诺和说明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7 .本项目 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在驻地有服务网点,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JI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可提供承诺函)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投标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以上证件日期均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普洱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投标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以上证件日期均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承诺)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736号

(四)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736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 申领 时间 : 2025 年 07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1 日 ,每日 上午 0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

(二) 申领地点 : 网上申领 。

( 三 ) 申领 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 :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 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 投标 供应商 缴纳社保 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4. 非外资 独资 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7. 投标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营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投标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申领 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 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姓名 及 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 897081300@qq.com 。

( 五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份。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897081300@qq.com

地 址:云南省 普洱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副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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