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片区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 2025-06-06
项目名称: 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片区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招租
项目地区:云南 文山
参照《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国资产权〔2020〕243号)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等规定;同时依据《砚山七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专题研究近期工作的会议纪要》(第六期)文件,由砚山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片区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进行公开招租。现我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租方式面向全社会对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片区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房屋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所有权人
商铺编号
房屋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年)
起租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次)
砚山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号
48.00
1
23040
20000
1000
2号
17.86
1
10716
10000
1000
备注:(1)1号租赁物为大厅柜台,招租范围仅限打印、复印业务,2号租赁物为独立办公室,招租范围仅限照相馆使用。租赁物先付后用,具体以竞租成功后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主。
(2)租金包含物业费、水电费、网费、垃圾清运费。
一、公开招租项目概况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二)租赁物用途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管理要求的经营活动。
二、公开招租方案
(一)出租方式:按租赁物现状出租。
(二)竞租对象:竞租方为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竞租方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二)公开竞价时,无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招租失败处理。
(三)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由我公司代表和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四)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进行竞价竞租。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价和承租人。
四、标的展示
竞租方可联系我公司对租赁物进行了解,也可请我公司工作人员带领到实地对租赁物进行现场踏勘,租赁物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竞租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2 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 上午08:30-11:30,下午 2 :30- 17: 00 。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文化传媒大楼15楼(15-5)物业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自然人报名:需携带竞租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2.个体工商户报名:需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单位报名: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竞租方请根据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砚山县文化传媒大楼15楼15-5物业办公室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并现场填写竞租申请书。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 202 5 年 6 月 12 日 。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砚山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支行
银行账号:53050查看完整信息63
(三)缴纳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
1.自然人报名的,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必须从竞租方名下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法人单位报名的,缴纳竞租保证金时必须从公司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3.竞租成功的竞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竞租成功的竞租方切实按《租赁合同》规定履行自身义务的保证,租赁期限届满无违约行为后由我公司无息退还。
4.竞租未成功的竞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我公司将于竞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若非我公司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竞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租方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租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竞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竞租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承租人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相应租金的;
(5)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公开招租条件要求的。
6.竞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付至我公司账户。竟租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还可向有过错的竞租方(或承租人)进行追偿。
7.若根据上述情形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违约金的我公司无需再向竞租方确认,竞租方承诺不因此追究我公司的任何责任。
七、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 202 5 年 6 月 13 日9时00分 。
2.竞价地点: 砚山县 文化传媒大楼15楼会议室 。
八、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
承租人的租金须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主动弃权或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2.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后,我公司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九、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成功竞租人依法履约,本次公开招租我公司将执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如成功竞租人竞得后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我公司将把违约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租赁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公司资产出租竞租活动。
(二)承租人竞租成功后,与我公司当场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我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届满且无异议的,承租人于公示期届满次日持《竞租成功确认书》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我公司提交一份原件到县国资局备案。
(三)租赁要求
1.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必须守法经营,招租范围仅限于打印店、照相馆,不得从事对办公楼正常工作有影响的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的加工作业,不得将租赁物用于经营游戏室。否则,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经营执照规定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活动。
3.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城市改造时,我公司有权收回租赁物,只退还承租人剩余租赁物使用租金,不另外补偿。
3.承租人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园林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得销售伪劣、变质商品,不得出现任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4.承租人须服从管理,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规定的位置内规范经营;禁止播放高音喇叭和高音分贝音响;必须保证商铺周边地面干净整洁。
5.承租人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所经营产品质量安全。
(四)注意事项:
1.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物结构,装修方案需报我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
2.承租人需承诺在租期届满不续租时需经我公司验收租赁物。
3.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人因承租租赁物而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网费、垃圾清运费)均包含在租金中,但因承租租赁物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间承租人所租赁租赁物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责承担,因承租人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及其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承租人严禁将租赁物转租、分租,不得更改租赁用途,改变租赁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7.竞租人应自行对租赁物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租赁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租赁物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租赁物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租赁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8.本次租赁物以现状出租,租赁物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租赁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我公司对租赁物的任何担保责任。
9.竞租人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租赁物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10.竞租人不得以不了解租赁物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五)退租约定
承租人不再承租租赁物时,需提前30日向我公司提交书面退租申请,并在收到我公司退租申请回复意见之后与我公司现场查验租赁物,并办理退房手续。退回的租赁物及其结构、设施设备等有损坏的,需由承租人照价赔偿。承租人需对租赁物卫生进行清扫,屋内不得遗留任何个人物品及垃圾。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以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二、监督及投诉
本次公开招租全过程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发现招租过程中存在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来电监督投诉。
监督及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砚山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一审:黄大鑫 二审:曾镜达 三审: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