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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金墩现代农业产业园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 2025-05-27

项目名称: 鹤庆金墩现代农业产业园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EPCO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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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金墩现代农业产业园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鹤庆金墩现代农业产业园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O ) 已由 鹤发改投资〔 2025 〕 71 号 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 ,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查看完整信息31823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查看完整信息5136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标人应自行调查、评估、承担项目风险):

2.1.1 项目名称:鹤庆金墩现代农业产业园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O )

2.1.2 建设地点:鹤庆县金墩乡邑头村委会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 1849.31 万元,招标规模: 1810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1. 连栋膜生产温室共 5 栋, 1-1 生产大棚面积 7334.40 ㎡, 1-2 生产大棚面积 12710.40 ㎡, 2-1 生产大棚面积 10214.40 ㎡ ,2-2 生产大棚面积 17510.40 ㎡, 2-3 生产大棚面积 122880 ㎡ , 温室用途为鲜切花地栽栽培。温室总面积 60057.60 平方米,合计 90.09 亩。温室主体结构为热镀锌轻钢结构,生产道路 600.00 平方米,场地平整 65625.60 平方米。 2. 道路基础设施,园区 1# 道路排水沟 650m ,园区 2# 道路硬化 4264 ㎡ , 园区 3# 道路路肩墙 135m ³,园区 4# 道路硬化 200 ㎡,园区 5# 道路硬化 154 ㎡,园区 6# 道路硬化 4400 ㎡,园区 7# 道路排水沟 65m ,园区 8# 道路排水沟 30m ,园区 9# 道路路肩墙 129.09m ³,桥涵 1 座。排水沟合计 745m ,道路硬化合计 9018.05 ㎡,道路路肩墙合计 264.09m ³。

2.2 招标范围 :完成招标人下达的 鹤庆金墩现代农业产业园鲜切花种植基地建设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 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 设计部分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

2.2.2 施工部分范围:

完成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质保等工作,确保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2.3 运营部分范围:

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指导及项目建成后的全部运营工作。

2.2.4 其他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项目实施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4 运营期限及要求:项目运营采用固定资产出租方式对外合作。合作期限为 19 年(自项目建成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可进行梯段租赁,基础租赁期为 5 年,合作期内由运营方提出回购申请并在 5 年内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部分的回购,届时资产价值双方各自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取平均值确定。

2.5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甲方要求。

( 2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运营质量要求:运营质量符合国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招标人要求。

( 4 )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 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5 )造价控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在达到项目建设目标、效果的同时,保证初步设计概算不超估算总投资、施工图预算不超初步设计概算、工程结算不超过施工图预算。因总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不到位、失误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的造价超标部分,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 6 )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4 家, 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方 ,并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 )四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5.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设计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2 )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 3 )运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2021 年~ 2023 年) 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无须提供)(如为联合体,满足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提供)。

5.4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近三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投标人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 , 须提供信誉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 行贿受贿犯罪 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4 )投标人需提供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提供)。(根据(云劳监局 [2018]7 号)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评标结束后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工程当地人社部门函请查询中标候选人相关记录。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

( 5 )根据云政发【 2015 】 57 号文本项目实行 项目经理压证施工 制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由招标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予退还。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押证施工和打考勤制度,每个月出勤不得少于 21 天。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如果违反本约定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需提供 “项目经理压证施工”承诺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提供)。

5.5 项目人员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 2 )施工负责人(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 3 )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 4 )运营负责人: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 5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中级),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备注:( 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运营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 2 )社保证明是指: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有社保部门签章及出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 CA )在网上确认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开标现场设定)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开标现场设定)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 CA 数字证书及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到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开标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②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 QQ : 4009618998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庆县金墩乡人民政府

地址:鹤庆县金墩乡乡级机关 1 号

联系人:张焕清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三社

联系人: 王剑海、李光敏、石敏、杨翰泽、李作兴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行政监督单位: 鹤庆县农业农村局

监 督 电 话 :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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