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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 2025-04-03

项目名称: 昆明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招标公司: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汽车租赁包车服务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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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政协、昆明市政协办公室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政协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政协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1106,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由于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要求,“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本次服务周期拟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按年支付。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政协、昆明市政协办公室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工作需要。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8万元/年,据实支付。

(二)资金来源: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昆明市政协全会经费”和“政协履职经费”

五、承接标准

1.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场地;

2.具备提供服务所需车型(50座<含>以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新能源车、中、大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

5.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内包车客运;

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按相关法律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

8.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六、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昆明市政协办公室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政协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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