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二:磷石膏制硫酸装置项目建设EPC总承包
- 2026-08-11
项目名称: 标段二:磷石膏制硫酸装置项目建设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GC530查看完整信息01
招标公司: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新能源电池前驱体材料配套硫循环绿色示范项目EPC总承包、磷石膏制硫酸装置项目建设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前驱体材料配套硫循环绿色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订立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查看完整信息01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前驱体材料配套硫循环绿色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GC530查看完整信息01002 标段名称: 标段二:磷石膏制硫酸装置项目建设EPC总承包
招标人: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价款(万元): 69811.721838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投标人须将“三同时”基础资料、规划许可相关资料及长周期供货设备采购清单提交发包方,并由发包方书面签字确认。2、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投标人须完成长周期设备的技术协议签订及采购订单下达,锁定设备供货周期,并以书面文件通知发包方进行书面确认。3、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投标人须完成初步设计初版及项目桩基施工图设计。4、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初步概算及相关资料,即初步设计终版。5、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投标人须提供初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须提供终版施工图设计。6、磷石膏制硫酸装置项目:2027年5月20日完成机械竣工;2027年6月20日完成投料试车。7、鉴于项目存在产业政策、行政审批、外部环境变化和限制的不确定性,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乙方后方可启动实施合同内容,对于未书面通知就启动实施的内容甲方不承担责任。
项目经理/总监: 胡福朝
签约日期: 2026-08-11
合同公示日期: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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