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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就镇宜就村草莓种植大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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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宜就镇宜就村草莓种植大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永仁县宜就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EPC草莓种植大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云南 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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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就镇宜就村草莓种植大棚项目已由永仁县农业农村局以《中共永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6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永农领办复〔202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海援滇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永仁县宜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1.新建棚高4米,跨10米,长40米的钢结构设施大棚72栋,占地170亩,并配套建设排水沟渠和滴灌设施。2.改造鲜果初加工包装车间6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水、排水、消防及照明系统。3.新增630KVA变压器1台,满足园区生产用电需求。

2.2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设计工作并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配合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报批报建、成果资料审查审核、专家咨询会、各阶段的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承担设计缺陷责任,直至本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工作。

2.3总投资:670.00万元

2.4资金来源:上海援滇专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地点:宜就镇宜就村。

2.6其他:

(1)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 强制性 国家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一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期:180日历天(设计部分20日历天;施工部分160日历天)。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仅设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单位均须具备)。

3.2资质证书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3.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5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注:可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4)施工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3.6其他人员要求

设计团队: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设计技术人员至少4名(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若提供注册资格证书的,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施工团队:详见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提供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及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进行拟派)。

3.7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网址: /)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点之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点之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由 投标人结合上述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统一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即可(项目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若中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存在以上相关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联合体协议书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一方。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按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同一分工范围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5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下):2026年05月12日09时00分。

5.3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解密时长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和经查实投标企业不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查看完整信息,QQ:4009618998(请投标人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及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

6.异议(质疑)及投诉

6.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的异议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6.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为前提,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才能进行投诉。

6.3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询问、质疑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6.3.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询问、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6.3.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督部门对线上询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采用线下询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受理答复。

6.3.3就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询问、质疑及投诉和提交纸质询问、质疑及投诉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就同一内容同时通过两个模块提交询问、异议及投诉的,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只通过“投标人”模块进行受理答复,在“交易监督”模块作简要告知。

6.3.4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楚雄州”)(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仁县宜就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仁县宜就镇街子组德盛路1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轩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彝海社区茶花树小区49号

联系人:陈炫豪

联系电话:139****9827

行政监督单位: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仁县水定镇仁民路28号

联系:向老师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技术支持QQ: 公众号 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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