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咨询公告
- 2026-06-23
项目名称: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二次)咨询公告
招标公司: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排污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同时为充分了解技术、服务、市场及价格等情况,保证采购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顺利开展,拟对 排污自行监测服务 项目进行 ( 二次 ) 公开咨询,有意者请携带有关资质证照及方案前来我院沟通洽谈。
一、 咨询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内容 :对医院院本部污水处理站、九号楼污水处理站及金牛门诊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大气、噪声及污泥等污染物,开展常规检测与应急监测(监测内容详见附表),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 项目要求
1.污染物监测须符合《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1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2.监测采用现场采样方式,不接受送样检测。每次现场采样须经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应于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电子版监测报告,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的纸质版监测报告。季度监测于每季度首月进行。
3.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时,按院方要求进行应急监测,监测项目及频次据实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4.建立完整监测台账、原始记录、质控资料。指定专人协助医院上报相关数据、报告及其他。配合医院接受上级部门相关检查。
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污染物类别选择部分响应或全类别响应,但所响应部分不得分包或转包。
6.备注:合同期内,如因排污许可证变更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导致检测内容增加或调整,则按变更后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三) 服务期限: 3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行下一年合同)
( 三 )项目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路 157号、143号及金牛小区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 6 年 6 月 24 日 202 6 年 6 月 26 日 8:30-11:30;14 :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 157号)八号楼五楼总务处办公室 5 (可电话报名)。
(三)报名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李 老师
三、 咨询会材料及相关安排
(一)咨询会资料(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 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证书),CMA资质认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必须完整覆盖所响应监测类别所需全部检测项目;监测机构须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3.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产品商授权书(如有) ;
5.项目报价(本项目采用包干价方式报价,须同时提供监测指标单价、分项报价及总价)、相关技术方案(含有应急响应时间、服务方式等)、本地服务情况、相关服务业绩等,咨询会可以提供视频、图片或其它资料,以便医院更好地了解该服务;
6.无犯罪承诺书;
7.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现场咨询会时, 1-7 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正副本各 1份带到会场。
现场咨询会时,我院将对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响应单位须派熟悉产品性能配置、技术规范、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咨询会效果。
(二)咨询会时间: 202 6 年 6 月 29 日 15 : 00
(三)咨询会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金碧路 157号)八号楼六楼 二号 会议室
(四) 联系咨询: 李 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总务处
202 6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
污染物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数量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
备注
污水
2
院本部、九号楼
悬浮物
1次/周
一日至少采样三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金牛门诊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废气、噪声,每年各监测 2次。
2
院本部、九号楼
化学需氧量
1次/周
2
院本部、九号楼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1次/月
2
院本部、九号楼
五日生化需氧量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总氰化物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挥发酚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动植物油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石油类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色度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氨氮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总余氯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肠道致病菌( 沙门氏菌 )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肠道致病菌( 志贺氏菌 )
1次/半年
2
核医学科衰变池、 PET/CT中心衰变池
总 α放射性
1次/季
2
核医学科衰变池、 PET/CT中心衰变池
总 β放射性
1次/季
噪声
2
院本部、九号楼
噪声
1次/季
昼间、夜间
废气
2
院本部、九号楼
氨(氨气)
1次/季
非连续采样,至少 3个
2
院本部、九号楼
氯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硫化氢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甲烷
1次/季
2
院本部、九号楼
臭气浓度
1次/季
1
实验室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1次/ 年
非连续采样,至少 3个
实验室正式投入使用后开展监测。
污泥
2
院本部、九号楼
粪大肠菌群数
污泥清掏前监测(每年不少于 4次)
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 1KG
2
院本部、九号楼
蛔虫死亡率
污泥清掏前监测(每年不少于 4次)
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 1KG
备注:服务期内,如排污许可证变更或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导致检测内容增加或调整,则按变更后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