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购买全媒体宣传服务计划的请示及批复
- 2026-06-22
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购买全媒体宣传服务计划的请示及批复
招标公司: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关于购买全媒体宣传服务计划的请示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不断弘扬市场监管正能量,传递市场监管好声音,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生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建立与网民连线、与民众连心的新渠道,增加部门的亲和力,提升治理手段,结合辖区情况,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全媒体宣传服务,资金来源: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市场监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金额1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购买全媒体宣传服务的计划书
(联系人:郭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关于购买全媒体宣传服务的计划书
为不断弘扬市场监管正能量,传递市场监管好声音,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生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建立与网民连线、与民众连心的新渠道,增加部门的亲和力,提升治理手段,结合辖区情况,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媒体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三、单位性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属于政府机关单位
四、资金来源
全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金额10万元,项目经费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市场监管综合保障经费”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2013802;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资金文号:滇中财预〔2026〕1号。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在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试行)内,代码为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六、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该项目金额10万元,且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专业的技术能力;
3.拥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人员;
4.具备满足需求的全媒体平台资源及整合传播能力。
八、采购内容
(一)宣传内容策划与制作
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定年度与季度/月度宣传计划;撰写新闻通稿、深度报道、典型案例分析、政策解读文章,确保内容符合政策导向,数据准确,语言严谨且贴近公众。
(二)全媒体平台推广
每月至少向2-3家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如电视台、新闻网站、官方发布端)推送并成功发布稿件不少4篇;每月同步向腾讯新闻、新浪新闻、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等至少3家全国性头部商业资讯平台推送发布稿件不少2篇;同时向本单位(本区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自有平台编发内容。
(三)驻点跟拍与深度发稿
安排资深记者每月到本单位驻点跟踪报道不少于8天,深入市场监管一线(如农贸市场检查、后厨突击检查、电梯安全抽检、消费维权调解现场等)进行跟随拍摄与采访,并根据实地采访素材每月撰写并发布至少4篇具有现场感、故事性的深度图文稿件。
(四)宣传能力培训
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全员或骨干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新闻写作(政务新闻采写、亮点挖掘、舆情应对)、摄影技巧(工作纪实摄影、手机摄影、图片故事拍摄)等,培训形式可采用专家授课、案例研讨、现场实操指导相结合。
(五)普法与宣传视频制作
全年拍摄制作不少于5条高质量宣传/普法视频,每条视频聚焦一个主题,时长约3-8分钟,形式可包括微电影、情景剧、动画解读、纪实跟拍+旁白等,最终提供成片MP4文件、原始素材包及不同时长的剪辑版本。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026年7月底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
十一、目标要求
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弘扬市场监管正能量、传递市场监管好声音、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为市场监管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十二、联系方式
郭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全媒体宣传 服务项目的回复意见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你单位《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购买全媒体宣传服务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 版试行)》的相关规定,你单位购买的“全媒体宣传服务” 属于目录内项 目。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开展,并 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