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及复函
- 2026-06-22
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及复函
招标公司: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采购标的物: 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关于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为实现档案资料的有效整理、保管以及查询,现需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该项目采购工作。项目经费从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具体如下:
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在“市场监管服务与执法经费”中安排费用(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B1202档案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示。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关于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的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B1202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以下行政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扫描、处理、条目著录、挂接等数字化加工服务,具体包括:(1)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件卷宗;(2)财务资料;(3)投诉举报、信访、文书相关资料;(4)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5)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以及市场监管领域其他对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等。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分局文件材料、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档案整理、保管以及查询工作的质量,有效提升分局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4.0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市本级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市场监管服务与执法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1.承接方需取得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应当经委托印制业务的机关、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2.承接方需取得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六、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分局文件材料、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档案整理、保管以及查询工作的质量,有效提升分局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娜,查看完整信息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2026年6月1日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
你们报来的“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02号令)、 《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此函。
昆明市财政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