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2026—2028年口腔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6-22
项目名称: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2026—2028年口腔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53A01026001237
招标公司: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口腔耗材配送服务项目、义齿类耗材配送服务、普通耗材配送服务
项目地区:云南 昆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2026—2028 年口腔耗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6 年 6 月 22 日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委托,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2026—2028 年口腔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 概况
2.1 项目名称: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2026—2028 年口腔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 Q53A01026001237
2.3 招标范围: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拟对 2026—2028 年口腔耗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是对普通耗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为 50 万元 / 年,标段二是对义齿类耗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为 50 万元 / 年;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五章 项目需求 ” 。
★ 2.4 交货期限: 普通耗材 48 小时内供货,紧急情况 8 小时内供货到位;义齿类耗材 5 天内供货,紧急情况 3 天内供货到位(均包括将产品运至招标人所在科室,验收合格)。
★ 2.5 交货地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 2.6 服务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一年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中标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本次所采购部分耗材后期因相关政策规定招标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部分耗材的合同约定。
★ 2.7 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选择一个供应商, 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投报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
2.9 资格审查形式: 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
标段一: ①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提供 “ 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承诺书;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提供 “ 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承诺书。(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 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 “ 中标后 提供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产品有效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 ” 承诺书)。 ③ 投标人需提供消毒产品的有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或提供 “ 中标后 提供消毒产品的有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承诺书 。
标段二: ①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备案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提供 “ 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承诺书;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提供 “ 中标后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承诺书。(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 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投标人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提供 “ 中标后 提供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产品有效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 ” 承诺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 以下( 1 )、( 2 )二者之一。( 1 ) 2023 年 -2025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 投标截止日期前 任意 1 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 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 / 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 扫描件。 ( 新成立不足 1 个月的 投标人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 投标截止日期前 任意 1 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 / 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 / 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 扫描件。 ( 新成立不足 1 个月的 投标人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必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shixin )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9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若中标,招标人有权对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的原件或凭证进行查证,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且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招标活动。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线上获取和线下获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招标文件。
① 线上获取: 投标人可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 / )登记并交费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word 版)及其他资料,代理机构对线上登记成功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备注: a. 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查看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 。
② 线下获取: 投标人应持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注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 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 328 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17 室登记并交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4.3 若未能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 7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7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 328 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二开标厅 。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5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6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发布 的媒介
本项目的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 )、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 /ynweb/ ) 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团结路 36 号
联系人: 何花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 328 号
联系人:张妮娜、邓宇、刘正航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840069157@qq.com